华西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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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书面形

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财务审计服

务,鉴于 2015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届满,同时,由于近期其审计业务量十分集中、

难以调配人员完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审计;经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改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协商并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审计和辛

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建立

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总部设

在上海,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所,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包括上市公司 300 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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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公司 300 余家,外商投资企业 2000 余家,并为大型央企、国有企业、银行、

证券、期货经纪、保险、信托、基金等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业务。

独立董事杜剑先生、何菁女士、廖中新先生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改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无异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7 月 2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经营地点涉及中国

大陆、台湾地区和美国共 3 个国家及地区,中介机构工作量较大,需要更多的时

间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其次,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拟将不同

国家及地区业务进行整合,其中部分国家及地区业务整合过程涉及事前审批流

程,需要更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审批;此外,基于上述原因,交易方案的相关内

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交易各方还需要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

就本次交易具体事项进行协商沟通,预计 2016 年 7 月 24 日前暂时无法形成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目前,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是否会达成以及

达成后的交易内容。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

告并复牌。

公司预计最晚将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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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在手垃圾发电 BOT 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华西能源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博海昕能”)及其股东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现金出资 15,925 万元增

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其他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本次增

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 26,600 万元增加至 58,450 万元,华西能源

所持广东博海昕能 50%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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