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5 17: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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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16-53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周二)下午13:00召开;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5日(周二)上午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4

日(周一)下午15:00至2016年7月5日(周二)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51),以公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4人,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3,031,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245%。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3,031,84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9.62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同意163,031,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2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曾波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天银机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其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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