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5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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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15:00~2016 年 7 月 21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于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决议通过的要求
《关于投资设立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的
1 以普通决议通过
议案》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
2 以特别决议通过
保总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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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8 日 9:00~17:00 时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
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
件资料。
(三)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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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邮政
编码:310053
2、联 系 人:贾国华
3、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传真号码:0571-81951215
4、电子邮箱:txzhcs@163.com
5、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八届一次、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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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
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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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
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一览表
内容对应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总议案 代表对以下所有议案一次性进行的投票表决 100
议案 1 《关于投资设立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1.00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 2.00
议案 2
度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
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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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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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
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 议 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关于投资设立信息技术股权投资
1
基金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
2
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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