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6-05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说明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6月22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披露了杨振华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从首发上市至今因公司总股本增
加被稀释、个人减持合并减少5.88%的具体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章 权益披露 第十二条中“投资者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第十三条中“前述投
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
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因杨振华先生与曹忻军
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四位一致行动人同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又因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近期均存在股份
被稀释及个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四位一致行动人应当以合并口径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理解的偏差,导致公司于2016
年6月22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口径错误,上述四位一致行动
人于2016年6月30日向公司提交了合并口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司的总股本自2012年2月1日上市时的
84,000,000股增至1,435,273,808股,四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自2012年2月1日上市至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结束,累计被稀释减少了10.40%。公
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减持计划的提示性
1
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四人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5%。自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9日,四位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
交易,先后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3,4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在首次减
持计划范围内。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内容:
更正前: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振华
公司、飞利信、上市公司 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杨振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股东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是一致行动人
(一)杨振华
姓名 杨振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曹忻军
姓名 曹忻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陈洪顺
姓名 陈洪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王守言
姓名 王守言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杨振华先生持股数量为 16,6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7%。
自上市以来,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增加。
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1)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下发《关
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 号),核准公司向宁波东蓝商
贸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 22,408,517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0,670,73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2)2015 年重大
资产重组:2015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3
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811 号),核准公司向才泓冰等交易对方发行 90,396,398 股购买相关资
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24,500 万元。截止目
前,上述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均已实施完毕,虽然杨振华先生参与了部分配套融资
新股认购,但整体实施后杨振华先生的持股比例仍不断被稀释。
近期,杨振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后,
其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
自上市至今,杨振华先生的持股变动比例为 5.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持股比例变动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其在
飞利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飞利信股份 200,812,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杨振华先生持股数量为 16,6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7%。自上市以来,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
增加。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杨
振华先生持股比例不断被稀释。近期,杨振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其所持
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后,其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自上市至今,
杨振华先生的持股变动比例为 5.88%,详情如下:
杨振华先生持股数量变动明细
持股数量 杨振华先生个人
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股) 持股比例 总股本变动原因
(股) 持股数量变动原因
2012/2/1 16,690,000 84,000,000 19.87% 上市首日 未变动
2013/6/25 25,035,000 126,000,000 19.87%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4/6/13 50,070,000 252,000,000 19.87%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5/1/9 50,070,000 274,408,517 18.25% 未变动
股份支付部分上市
4
2015/5/8 100,140,000 548,817,034 18.25%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2015/5/28 107,156,042 570,207,405 18.79%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新股上市
2015/9/23 214,312,084 1,140,414,810 18.79%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6/1/11 214,312,084 1,230,811,208 17.41% 未变动
股份支付部分上市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6/4/27 214,312,084 1,435,273,808 14.93% 未变动
配套融资新股上市
2016/6/8 202,392,084 1,435,273,808 14.10%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3 200,812,084 1,435,273,808 13.99%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下:
姓名 限售股份 无限售流通股份
持有限售股份 160,734,063 股,其
杨振华 40,078,021 股
中 87,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买卖飞利信股票的情形,详情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8 日 10.9 11,920,000 0.83%
杨振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3 日 10.9 1,580,000 0.11%
合计 -- -- 13,500,000 0.94%
5
更正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
公司、飞利信、上市公司 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振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曹忻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陈洪顺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王守言
性别:男
国籍:中国,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
(一)杨振华
姓名 杨振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6
(二)曹忻军
姓名 曹忻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陈洪顺
姓名 陈洪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王守言
姓名 王守言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
守言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33,6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10%。
自上市以来,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增加。
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1)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下发《关
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 号),核准公司向宁波东蓝商
贸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 22,408,517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
7
发行不超过 10,670,73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2)2015 年重大
资产重组:2015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811 号),核准公司向才泓冰等交易对方发行 90,396,398 股购买相关资
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24,500 万元。截止目
前,上述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均已实施完毕,虽然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了部分配套
融资新股认购,但整体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仍不断被稀释。
近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
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382,8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
自上市至今,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变动比例为 13.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持股比例变动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其在
飞利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飞利信股份 382,8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
守言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33,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0%。自上市以来,
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增加。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不断被稀释。近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自上市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持股变动比例为 13.43%,详情如下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
所示:
8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
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股 合计持 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总股本(股)
登记日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数量(股) 股比例 变动原因 股数量变动原因
2012/2/1 16,690,000 7,720,000 5,470,000 3,800,000 33,680,000 84,000,000 40.10% 上市首日 未变动
2013/6/25 25,035,000 11,580,000 8,205,000 5,700,000 50,520,000 126,000,000 40.10%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4/6/13 50,070,000 23,160,000 16,410,000 11,400,000 101,040,000 252,000,000 40.10%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股
2015/1/9 50,070,000 23,160,000 16,410,000 11,400,000 101,040,000 274,408,517 36.82% 未变动
份支付部分上市
2015/5/8 100,140,000 46,320,000 32,820,000 22,800,000 202,080,000 548,817,034 36.82%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新股上市,信息
2015/5/28 107,156,042 46,560,550 35,826,875 23,601,833 213,145,300 570,207,405 37.38%
披露义务人参与认购了部分新股
2015/9/23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140,414,810 37.38%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股
2016/1/11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230,811,208 34.63% 未变动
份支付部分上市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
2016/4/27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435,273,808 29.70% 未变动
套融资新股上市
2016/6/8 202,39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14,370,600 1,435,273,808 28.87%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3 200,8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6,103,666 411,690,600 1,435,273,808 28.68%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4 200,8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10,550,600 1,435,273,808 28.60%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5 200,812,084 91,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08,550,600 1,435,273,808 28.46%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6 200,812,084 88,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05,550,600 1,435,273,808 28.26%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7 200,812,084 83,121,100 71,653,750 44,064,666 399,651,600 1,435,273,808 27.84%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7 200,812,084 83,121,100 65,653,750 44,064,666 393,651,600 1,435,273,808 27.43%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8 200,812,084 78,321,100 65,653,750 44,064,666 388,851,600 1,435,273,808 27.09%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9 200,812,084 78,321,100 59,653,750 44,064,666 382,851,600 1,435,273,808 26.67%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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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下:
姓名 限售股份 无限售流通股份
持有限售股份 160,734,063 股,其中
杨振华 40,078,021 股
87,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持有限售股份 69,840,825 股,其中
曹忻军 8,480,275 股
46,32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持有限售股份 53,740,312 股,其中
陈洪顺 5,913,438 股
41,52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持有限售股份 35,402,749 股,其中
王守言 8,661,917 股
17,965,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合计持有限售股份 319,717,949 股,其
合计 63,133,651 股
中 192,805,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买卖飞利信股票的情形,详情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备注
(元) (股) 占总股本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8 日 10.9 11,920,00 比例
0.83% 减持公告于 2016 年 6 月 14
杨振华
0 日披露;杨振华先生简式权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3 日 10.9 1,580,000 0.11%
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6 年 6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3 日 10.87 1,100,000 0.08% 月 22 日披露。
王守言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4 日 10.08 1,140,000 0.08%
减持公告于 2016 年 6 月 28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5 日 11.14 2,000,000 0.14%
日披露;陈洪顺先生持股比
曹忻军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6 日 10.81 3,000,000 0.21%
例被稀释的简式权益变动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7 日 10.9 5,000,000 0.35% 报告书于 2016 年 4 月 29
王守言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17 日 9.98 899,000 0.06% 日披露。
陈洪顺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27 日 12.95 6,000,000 0.42%
10
曹忻军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28 日 12.77 4,800,000 0.33%
陈洪顺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29 日 12.46 6,000,000 0.42%
上述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
43,439,00
合计 -- -- 3.03% 报告书》披露网站均为巨潮
0
资讯网。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其他相应内容也做了同步修
订,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
稿)》。
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
露工作中加强审核把控力度,掌握信息披露政策,并督促公司一致行动人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四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