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本公司”)拟向牛朝军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龙雨电子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泰尔重工向中国
证监会申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申请文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相关内容已经审阅,确认《申
请文件》不致因上述文件或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邰正彪 黄春燕 黄东保
孙曼曼 葛燕飞 朱昌逑
徐金梧 尤 佳 张居忠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冯春兰 王安春 朱长江
汪娟娟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之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
邰正彪 夏清华 王先云
王春琦 杨晓明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