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4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尔重工,证券代码:002347)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 2016 年 4 月 5 日、4 月 11 日分别发布了《重大
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2016-12);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6-13);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5 月 3 日、5 月 10 日分别发
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24、2016-26、2016-27);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8);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5 月 31 日、6 月 7 日、6 月 14 日、6 月 21 日、6 月 28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30、
2016-31、2016-32、2016-33、2016-36、2016-37),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
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该事项的相关
进展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相
关议案,并依法履行披露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
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
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5 日起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事
后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公司股票自披露上述事项之日起,原则上将继续停
牌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