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苏交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苏交科重
大现金购买(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
问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进行了尽职调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部门对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履行了内核程序,并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四)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有关核查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现金购买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书》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杨磊 孙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