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6-064
苏交科集团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用于本次交易目的的全资子公司
SJK Environmental Testing, LLC(以下简称“合并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2016
年 6 月 1 日,苏交科、合并子公司、TestAmerica Environmental Service, LLC
( 以 下 简 称 “ TestAmerica” 或 “ 标 的 公 司 ”) 及 标 的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签 署 了
《Agreement and Plan of Merger》(以下简称“《合并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
署的《合并协议》,在合并生效日,合并子公司将被 TestAmerica 吸收合并且终止
存续,TestAmerica 将作为存续公司成为苏交科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后,认为公司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合并子公司与标的公司进行合并;在合并生效日,合并子公司将
被 TestAmerica 吸收合并且终止存续,TestAmerica 将作为存续公司成为苏交科的
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收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一)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为 TestAmerica 100%股权。
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中,公司或合并子公司在交割时需要支
付的总价款包括:1、支付给标的公司股东的合并对价;2、支付给标的公司相应
债权人的债务款项;3、本次交易的交易费用。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支付给标的公司股东的合并对价: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标的公司股
东的初始合并对价等于:(1)标的公司企业价值;(2)加上,交割时公司现金;(3)
减去,交割时公司债务;(4)减去,交易费用;(5)加上或减去,交割时预估运
营资本与目标运营资本的调整(如有)。同时,支付给标的公司股东的最终合并对
价将基于《合并协议》约定的相关价格调整条款进行调整。若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数据进行测算,且不考虑运营资本的调整,本次交易中支付给标的公司股东
的初始合并对价约为 1,811.77 万美元。
2、支付给标的公司相应债权人的债务款项: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在交
割时,苏交科应支付给(或苏交科应促使合并子公司支付)标的公司相应债权人
对应的债务款项。
其中,在交割日需要立即支付的主要包括:(1)向 Wells Fargo 借取的流动
性资金贷款;(2)向 FSJC XIII LLC(Czech Assets Management)借取的次级贷
款;(3)向 American Capital 发行的无担保次级票据;(4)与前述(1)、(2)、(3)
项债务相关的应付利息;(5)需要支付给现有股东的应付基金管理费。前述五项
债务金额共约 1.09 亿美元。
截至目前,苏交科拟对上述债务进行债务置换,以实现相关债务的偿还。
3、本次交易的交易费用:主要为标的公司为本次交易发生的相关费用,约为
516.3 万美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合并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通过合并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继续存续。因此,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 TestAmerica。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三)定价方式及依据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收购,交易价格系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
谈判确定。同时,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作为本次交易定价的参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纯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符冠华与
王军华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
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涉及并已取得的资质及许可情况已在《苏交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涉
及的报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购入资产为股权,标的公司股东对交易标的享有完整
的权利,该等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交易标的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
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
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