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
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王可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提名、推荐、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
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36,129,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272,25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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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598,376,8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建广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
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5.12 万份。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85.28 万股,股票期权数量为 956.48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32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675 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本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
/解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外,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 56 名激励对象在第
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 495.36 万份和
943.36 万股。
本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郭建广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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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理”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 5.12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未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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