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6-09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4 日,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提
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序号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通鼎集团 539,850,210 45.02%
2 沈小平 69,794,172 5.82%
合计 609,644,382 50.84%
注 1:截至本公告日,沈小平先生持有通鼎集团 93.44%的股权,是通鼎集团的实际控
制人。
注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沈小平先生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沈小平先生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截至本公告日,沈小平不担任公司董事已超过 6 个
月但未满 18 个月。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归还银行贷款;
2、减持期间: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7 年 1 月 7 日;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通鼎集团以及沈小平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 95,929,297
股(其中沈小平个人账户减持将不会超过 34,897,08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上述股东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在《关于不减持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承诺》中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
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通鼎集团以及沈小平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股东将根据自身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计划的相关
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通鼎集团以及沈小平在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数量不会低于
513,715,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会低于 42.84%,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
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