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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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6-048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顺应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趋势,围绕大机电产业

寻求对企业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的,同时借助专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

和资源,加快企业外延式发展的步伐,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拟以自有资金 9,000

万元与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

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

2、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合作投资》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注

册登记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组织形式、出资方式

(1)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形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

定设立,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总规模为 7.5

亿元,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1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33%

2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9,000 12%

3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65,000 86.67%

合计 75,000 100%

(2)根据《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16 年 4 月 19

日,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申报的

2016 年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湖北

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上述合伙企业成立后,以湖北引导基金的名

义,向其注资 2.5 亿元,届时合伙企业的规模将达到 10 亿元。

3、存续期限

经营期限为 7 年,自营业执照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在合伙企业经营期满前经

合伙企业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4、投资领域

以产业投资为导向,主要投资于围绕大机电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效、节能、

环保、高端装备、军工等)领域内的优质企业。

5、管理机制

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的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

企业全部事务的执行,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享有,所产生亏

损由合伙企业承担。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为有限合伙人。

6、组织架构

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合伙人

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

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六个月内举行。普通合伙人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7、管理费

合伙企业每年需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认缴出资的 2%的费用作为管理费。

每年的 9 月 1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认缴出资的 2%提取本年度的管

2

理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从委托

人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8、投资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在企业存续期满并全部投资退出后,应将项目所得的投资收益及本

金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盈利和亏损的账面分摊。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以外,

每年合伙企业的账面盈利或亏损应按照会计制度如实反映。

三、合作方情况介绍

1、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新”)

中金创新资本(CFII)2009 年 09 月成立于北京,是专注于企业股份制改造、

业务重组、私募融资、收购兼并、定向增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是受中国证

监会备案监管的“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

融机构”。目前管理股权投资(PE)基金、并购基金、PIPE 基金等各类投资基

金 50 余只,联合管理资产规模逾 150 余亿元人民币,管理了国家发改委、科技

部、国资委、地方政府的股权投资基金(含国家引导基金)近 8 亿元人民币,管

理了保险资金 30 亿元。2014 年 06 月 04 日,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P1003828)成为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创

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合法金融机构。

2、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资本”)

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为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融通资本可以通过

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

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融通资本还可以开展非专项的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其管理的资金可以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

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是公司在投资领域的创新尝试,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

的资源,提高对投资标的相关运作的专业性,实施布局新能源产业,促进公司产

3

业转型,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由于基金仍然处于筹备期,面临政策风险、项目选择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拓宽公司投资平台,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

方式,引入有经验、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

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可以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分散公司投资风险,有利于抓

住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契机,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既

有助于公司的产业发展,也有望实现较好的资本增值收益,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 9,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能够加快企业外延

式发展步伐,符合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

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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