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40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 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宜,并于
2016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161271号】。
二、公司关于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及相关决策程序
鉴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