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9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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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 13 号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
托书(附件 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19 日工作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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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方胜玲
3、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 13 号 邮政编码:528306
4、电话/传真:0757-26680089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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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华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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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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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
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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