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6-067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承诺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和董监高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4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人员承诺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各自累计减持金额的 10%。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接到董事李俊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期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李俊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16,000 股并公告后,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共 26,600 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21% ,成交均价 35.820 元,成交金额 952,806
元。
本次增持后,李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40,725 股,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份的 0.985%。
二、增持目的及进展情况
李俊先生已履行完成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所作出的增持承诺。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李俊先生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后续增持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