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
的独立意见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
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董事会提
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
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
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借款利率与公司(含公司下
属子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持平,符合市场行情,没
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叶剑平 孙茂竹 刘长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