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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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债券代码:112326 债券简称:16 中弘 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告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截至 2015 年末,公

司借款余额(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应付票据等)较 2014 年末增加 13.81 亿元,超过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公司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约 92.63 亿元,超过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截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借款余额(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票据等)较 2015 年末增加 26.13 亿元,超过 2015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公司 2016 年一季度累计新增借款约 52.60 亿元,超过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上述借款增加主要为公司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

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

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

正常。

东兴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之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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