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58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4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蓝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
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蓝
永强先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同时,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
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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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上
述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
实际需求而定。
公司本次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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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 历
蓝永强:196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甘肃政法学院教师、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总裁。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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