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900956 股票简称:东贝 B 股 公告编号:2016-031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石东贝冷机实业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
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5
●申报简称:东贝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1.723 美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117,400,000 股),其中: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5,000,000 股;未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00,000 股,持有该等未上市流通股份
的全部股东武汉市新华冲压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县兴贝冲压件有限公司、浙江力
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中科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不接受冷机实业及受托收购人因本次股权转让触发
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收购要约,不向冷机实业及受托收购人出售其持有的东贝
B 股任何股份。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 年 7 月 6 日至 2016 年 8 月 4 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停牌时间: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 2016 年 8 月 2 日起停牌直至要约收购完成披
露清算公告后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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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黄石东贝冷机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有关事项向本公司股东公告如
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自然日内,本公司
将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5
申报简称:东贝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1.723 美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 年 7 月 6 日至 2016 年 8 月 4 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
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
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
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2)申请预受要约:东贝 B 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
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
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
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
编码。东贝 B 股股票停牌期间,东贝 B 股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
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回,但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
撤回。
(3)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的任一交易日,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如果卖出,其相应的预受要约的部分无效。
(4)预受要约的限制: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若已办理预受要约的股份存在质
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该等股份的预受要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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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争性要约: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
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6)关于要约收购清算:本要约收购期满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收购清
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
(7)自要约收购申报日起至资金发放日終期间,境内投资者不得撤销指定交
易、境外投资者不得变更结算会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投资者申报预受要约股份后又卖出证券或有其他形式转让、冻结的,申报
要约数量无效。
2、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预受要约的东贝 B 股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
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
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
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
量、申报代码。
(2)东贝 B 股股票停牌期间,东贝 B 股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
手续,但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停牌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
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
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
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4)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若已办理预受要约的股份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
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预受要约股东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除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停牌外,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
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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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
准参照 B 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
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4-5415858
联系部门:黄石东贝冷机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4-5416887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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