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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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75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1、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上海伊尔美港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尔美港华”)80%股权,

交易对方为樟树市伊尔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尔美投

资”)、樟树市港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华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定价原则及支付方式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对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21,005.10 万元 ,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暂定为 20,800.00 万元。交易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值为依据,届时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并将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以书面方式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总对价的 5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剩余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伊尔美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10.80 元/股。经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底的总

股本 3,034,636,3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 0.1 元即 10.70 元/股。经公司与交易

对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10.70 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相应价格亦随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按照以下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现金对价)÷发行价格,根据标的资产暂定交易价格 20,800 万元,

发行价格 10.70 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将向伊尔美投资发行股份总量约为 9,719,626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股份的锁定期

伊尔美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苏宁环球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本次交易之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之发

行价的,则伊尔美投资应当无条件同意其持有苏宁环球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次资产重组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

关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的,则认购方应当无条件同意相应延长;若伊尔美港华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伊尔美投资所持苏宁环球

股份的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告出具日之前伊尔美投资所持限售股份

不得转让,在伊尔美港华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如

需进行股份补偿,则扣减需进行的股份补偿部分后,伊尔美投资所持剩余股份方

可解禁;在认购方履行完毕《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相关的补偿义

务前,若苏宁环球实施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伊尔美

投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股份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在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伊尔美港华报表盈利的,则盈利部分

由归苏宁环球以其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伊尔美港华报表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向

苏宁环球以现金方式补足亏损数额。过渡期内的损益需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资格的

会计师审计确定,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及其实际

控制人按持股比例承担并支付给苏宁环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资产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苏宁环球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苏宁环球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苏宁环球新老股东按本次

交易完成后持有苏宁环球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附条件生效

的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 6 个月。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各方经协商一致,可

根据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将协议的有效期予以适当延长,直至本次交易涉及的

有关事项最终全部完成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三、 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伊尔美投资、港华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将在满足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逐项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规定第四条的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伊尔美港华 80%的股

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

需要获得相应的批复。

2、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审批事项,已在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

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3、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伊尔美港华 80%的股权,交易对方合

法拥有该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该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5、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可

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本次交

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经审

慎分析与判断,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三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标的公司伊尔美港华的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

冻结或司法查封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将不存在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本次交易相关方

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买卖公司股票的本次交易相关方就股票交易情况出具的承诺,

停牌前六个月内,本次交易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

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

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

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该

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任。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

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完整性及合规性,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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