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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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8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

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 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

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

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实际控制人

提议理由:截至今日,深大通成功完成了第一次重组,又根据近期资本市场的变

化终止并调整了第二次重组方案,夯实了基础,保留了空间,中长期稳定发展可期。

为既和中小股东共同分享阶段性成果 ,又确保信息披露的公正和透明,故在复牌前提

出了“高送转”建议。考虑公司的转型和发展系刚刚起步,同时也希望公司股票成为

一支适合长期投资的价值型股票,过早、过度大规模稀释股权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市值亦应稳步提升。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反复权衡,提

出了本次分配预案的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 6

以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分配总额

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

提示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3、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

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截至目前持股数 变动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姜剑 2016 年 6 月 29 日 70,000,000 70,000,000 21.42%

朱兰英 2016 年 1 月 21 日 18,315,377 64,378,061 5.60%

朱兰英 2016 年 6 月 29 日 46,062,684 64,378,061 14.09%

曹林芳 2016 年 1 月 21 日 32,394,711 32,394,711 9.91%

夏东明 2016 年 1 月 21 日 24,205,435 24,205,435 7.41%

于秀庆 2016 年 6 月 29 日 1,420,175 1,420,175 0.43%

管琛 2016 年 6 月 29 日 48,972 48,972 0.01%

注:以上人员股份变动因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截至目前该事宜

涉及工作已全部完成。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提议

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

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

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待 2016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通过的预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前后 6 个月均不存

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除因公司 2008 年股权分置改革导致的原非

流通股东限售期满外)。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书

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议案时

投赞成票。

2、提议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3、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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