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1 2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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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出。本

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小花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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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5

二、《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

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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