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就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
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信息公布
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本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申请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为 7.02 元/股,停牌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为 5.61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5.13%;
本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深圳成分 A 股指数收
盘点位为 11,147.58 点,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2 月 1 日)深圳成分 A 股指
数收盘点位为 10,896.44 点,停牌之前 20 个交易日内深圳成分 A 股指数累计涨
幅 2.3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 A 股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
幅为 22.83%,累计涨幅超过 20%。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K70 房地产业”。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地产指数(399637),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4 日)深圳地产指数收盘点位为 5,240.25 点,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5
年 2 月 1 日)深圳地产指数收盘点位为 5,794.35 点,停牌之前 20 个交易日内房地
产开发指数累计涨幅 10.5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4.56%,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严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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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重组首次停牌之日前六个月(2016 年 9 月 2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本次交
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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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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