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动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
发展,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盟融丰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丰风
电”)拟投资建设的融丰阿巴嘎旗灰腾梁49.5MW风电场项目顺利进行,融丰风电
拟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
易,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融资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9
年。在租赁期内,融丰风电按期向中广核租赁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融丰风电则
以优惠至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购回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为保证该项目申请的融资租赁贷款顺利获批,融丰风电及其全部股东以其相
关权利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广核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8 日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曾一龙
4、注册资本:16,275 万元美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
银行融资类)
6、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锡林郭勒盟融丰风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14 日
2、住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乌冉克西街(董明国个体综合楼)106-206
铺
3、法定代表人:向克双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6、融丰风电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融丰风电 85%股权,秦皇岛港城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持有融丰风电 15%股权
7、融丰风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21.26 1,269.15
负债总额 72.83 1.67
净资产 1,248.44 1,267.48
2015 年度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66 19.04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融丰风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锡林郭勒盟融丰风电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4、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委托承租人购买的相关设备
5、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 23,000 万元人民币
6、租赁期限:不超过 9 年
7、租赁年利率:前两年实行固定利率 6.215%,后 7 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人民币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均为含税利率)
8、租金支付方式:起租前按季度支付租前息,起租后按季度等额本金支付
9、担保条款:
(1)融丰风电全部股东将其持有的融丰风电 100%的股权质押给中广核租赁
(2)将本项目包括销售电量取得电费收入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广核租
赁
(3)将本项目对应的电费收费权质押给中广核租赁
(4)将本项目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抵押条件后抵押给中广核租赁
(5)本项目放款后,设备入场具备抵押条件时将设备抵押给中广核租赁
(6)公司为融丰风电申请该项目额度提供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以上交易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交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和担
保协议为准。以上质押、抵押期限至该项目贷款结清为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97,000万元(含本次23,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33%,
占总资产26.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7,000万元, 为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
为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7,524.91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6%,占总资产4.77%,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融丰风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
于保证融丰风电拟投资建设的融丰阿巴嘎旗灰腾梁49.5MW风电场项目顺利进行,
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融丰风电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融丰风电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融丰风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
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共同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融丰风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