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16—03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
担保人名称: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光电”)
本次担保金额:7,3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7,30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为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有研光电为有
研稀土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的 7,300 万元贷款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0、2016-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有研稀土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
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了《国开发
展基金股东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1100201606100000070,以下简称“主合同”),
国开基金委托国开行向有研稀土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金额 7,300 万元,贷款期限
10 年,贷款年利率 1.2%。贷款用于有研稀土全资子公司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司先进稀土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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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研光电与国开基金签署了《保证合同》(1100201606100000070 号
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有研光电为有研稀土履行主合同提供担保。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有研稀土向国开基金借款人民币 7,300 万元,借款期
限 10 年。
有研光电就有研稀土偿付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国开基金提供担保。
2、保证的方式
有研光电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国开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300 万元人民币,占
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64%。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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