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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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7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1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

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暂缓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的派息额V=0.06元,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

前价格 P0 为2.17元,故本次调整后价格P为2.11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前

价格 P0 为3.48元,故本次调整后价格P 为3.42元。

罗建荣、陈丽洁、金逸中、王春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

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就此事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

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9.57元/股-0.06元/股

=19.51元/股,发行数量由20,439,448股调整为20,502,306。配套募集资金部分

的股份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9.51元/股(=19.57元/股-0.06元/股),发行

数量由35,769,034股调整为35,879,036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中国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材料有限

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华夏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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