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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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

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一致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及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张方 毛美英 苏为科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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