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收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
鼎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诚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32%,以上股份于 2016 年 7 月 6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
3、减持股份来源:诚鼎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
4、减持数量: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占公司总股本 7.32%;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诚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将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全部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诚鼎投资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诚鼎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