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5 年 7 月 3 日至 2016 年 7 月 3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6)。
截至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
司的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