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16-37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 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
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3.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见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8
日。
1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2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2 08*****836 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
3 00*****503 左宗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16年7月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以及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作出“其所持有的即将于
2009年1月25日解禁上市的股份,自2009年1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若宗
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0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
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的追加承
诺。
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股本462,015,68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2
增3股。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600,620,38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054,65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
12.38元/股,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3
2、公司董事长左宗申于2013年5月2日作出追加承诺:左宗申先生持有的原
于2011年10月17日可解禁上市的2,210万股限售股份自愿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
延长至2016年5月2日,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
于10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
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
9.53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
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李建平、周霞
咨询电话:(023)66372632
传真电话:(023)66372648
七、备查文件
4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