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4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达
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克罗”)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以
下简称“宝山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 2520160073 号),现将该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山区环保局于 2016 年 3 月对上海达克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小部分生产线存在配
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等问题。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其作出了停止上述生产线的加工生产和罚款人民币柒万
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宝山区环保局处罚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确定整改方
案,并形成如下整改措施:
1.责令上海达克罗及时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2.责令上海达克罗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整改并尽快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
3.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扩大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克罗涂复有限公司生产负荷及扩大外协
业务,不影响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
4.公司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增强执行国家环保新规的
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提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克罗涂复有限公司生产负荷及扩大外协业务,本次
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形成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