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6-50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聊城水上古城景区委托延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4 年 6 月,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聊城市水上古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聊城水上古城景区托管
实施业务托管经营。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鉴于托管到期和委托方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聊城
水上古城景区委托延续协议》,延续一年的托管合作。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聊城市水上古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置业”)
法定代表人:魏铁汉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红星街 2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旅游项
目开发、酒店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古城置业资产总额为 2,512,275,883.81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05,149,995.85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为
2,407,125,887.96 元。
三、委托延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期限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延续托管期。
2、托管事项
在延续托管期内,由委托方负责景区的全面经营。鉴于委托方人
力资源的约束因素,由公司委派 3 名专业人员,负责延续期内景区管
理和运营的托管。本协议未涉及的有关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未
能书面明确的事项,由双方按照 2014 年签订的托管合同原则协商处
理。
3、委托管理费及支付
1、双方同意,延续托管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托管费用 180
万元整(大写:壹佰捌拾万圆整)具体支付为:
(1)本合同签订 2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120 万元整(大写:
壹佰贰拾万圆整)
(2)托管期内的第 10 个月,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派驻人员
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托管年度终了 30 日前付清剩
余 60 万元托管费用;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双方约定管理费
用的 20%。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托管协议的续签是委托方对公司日趋成熟的专业管理团队
为景区项目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的认可,对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备查文件
《聊城水上古城景区委托延续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