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编号:临2016-025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 年年度
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45,642,34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 东 每 10 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0.20 元 ( 含 税 ), 即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总 额 为
22,912,846.9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64,584,181.48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5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具体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5,642,34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2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7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2 08*****016 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359 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 08*****231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5 08*****871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 792 号
咨询联系人:沈晨
咨询电话:0510-85705226
传真电话:0510-8550073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