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6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发行公司债券进行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82),公司获得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
的公司债券。
由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2015年度,但本次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6年度,因此,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
部门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故首期债券
名称确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
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等。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68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