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获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向滨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
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批复》(鲁
国资产权[2016]29 号)。山东省国资委对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国有股
权管理有关问题主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非公开发行预
案的审核意见。
二、此次发行完成后,华纺股份总股本不超过 57,753.65 万股,其中滨州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持有不超过 7,502.58 万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12.99%;
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东)持有 2,297.04 万股,持股比例不低于
3.98%。
三、国有股东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
(国资发产权[2009]123 号)等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股东利益,防
范风险,促进上市公健康发展。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信息系统中填报,
并在 30 日内将发行情况向我委报告。如发行过程中需对上述发行方案作出调整,请
及时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我委审核。”
本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