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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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一、增资情况的概述

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

雅房地产公司”或“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美尔雅房地产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现在的

三级资质提升到一级资质,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

产开发公司一级资质企业必须达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标准。因此,经美尔雅房

地产公司申请,我公司拟决定以现金方式向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增资 4000 万元,

使其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000 万元增加到 5000 万元,以满足公司申请一级资

质的要求。本次增资将全部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实施。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董事朱世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与表决,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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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手续。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上述对外投资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由于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为本公司 100%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黄石市桂林南路 201-1 号

法定代表人:杨闻孙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 年 5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接建筑彩暖水电、通风舍本

安装及房屋装饰、美岛花苑(一、二层)一次性市场开发(限货物仓储、场地出

租)。

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尔雅房地产公司 资产总额

134,875,699.34 元,净资产-8,949,974.37 元,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565,452.10 元,净利润 1,515,188.19 元。以上数据由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

审计。

三、此次对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增资的可行性和意义

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施先进的人才储备战略,

引进了大批具有专业和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加快了企业的发展进程。

公司先后在黄石地区完成了近 20 个工程项目,累计已完成开发 142 万平方米。

公司采用与其他合作方联合开发的经营模式,现已开发的项目有:新西南国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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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美鑫锦绣华庭、美尔雅凤凰城、美地金城等项目,近三年,累积完成开发量

超过 50 万平方米,连续五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去年完成开发量超过

15 万平方米。

目前美尔雅房地产公司仅为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只能承担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以下的本地开发建设项目,已不适应其走出去的发展条件,为此,

须将该公司提升到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须将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到 5000 万

元。。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只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并可享受融资贷款和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严峻,建筑开发库存率的逐年提高,黄石市本土区

域房地产市场发展空间有限,开发利润率逐年下降,为了实现扎根黄石辐射湖北

跨地区的目标,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在资质升级到一级后,将积极拓展跨区域建筑

开发能力,加大黄石区域外的建筑开发,积极跨地区洽谈新的开发项目,努力减

少公司开发资金成本,削减建筑成本支出,积极促进后期项目运作。

本公司此次对房地产公司增资,系出于增强美尔雅房地产公司项目开发能

力和融资能力,有助于该公司拓展本地区区域外业务发展,有利于加快该公司相

关项目的运作,并优化该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我公司

和我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系我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增资不会改变美尔雅房地产公司原有股权结构,我公司对美尔雅房地

产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为 100%。

四、此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国家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利用行政、金融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的需求

和供给进行调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态势必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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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此房地产开发市场经营情况取决于行业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各种因素,

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还面临着房地产公司团队建设

和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风险等。

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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