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
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 零一 六 年 六 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
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应流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
序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9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33,744,34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4,530,016.4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22,966.67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846,507,049.75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
验[2016]5-1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的基本情况
(一)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应流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智能制
1 18,937 18,937
造生产线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 111,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316 21,316
合计 151,453 151,453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调整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
顺序的议案》,公司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自有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金额
1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 84,650.70 26,549.30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智
2 18,937 0 18,937
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1,316 0 21,316
合计 151,453 84,650.70 66,802.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应流股份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89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止,应流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
计人民币 100,2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占总投资的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
1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00 100,200.00 90.11
合计 111,200.00 100,200.00 90.11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情况及相关审批程序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应流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5-89 号)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6,507,049.75 元,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6
拟投入募集
项目投资额 月 29 日止以自 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额
(万元) 筹资金预先投 金额(万元)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00 111,200.00 100,200.00 84,650.70
合计 111,200.00 111,200.00 100,200.00 84,650.7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89 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的明确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优先顺序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中金公司同意应流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和以募集
资金人民币 846,507,049.75 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 康 周 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