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符
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16
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846,507,049.75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准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9,115,144 股新股,实际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744,34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62 元,共计募集资金
864,530,016.42 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6,507,049.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0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智
18,937.00 18,937.00
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00 111,2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1,316.00 21,316.00
合 计 151,453.00 151,453.00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00,2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际投入金额 比例(%)
偿还银行贷款 111,200.00 100,200.00 90.11
合 计 111,200.00 100,200.00 90.11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46,507,049.7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
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89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6 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46,507,049.75元人民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应流股份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89 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的明确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优先顺序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中金公司同意应流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和以募集
资金人民币846,507,049.75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优先顺序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89号);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