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前期已经过充分的讨
论研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
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序中
王道仁
孙立武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