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52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材料”)
核销应收账款1028万元,共涉及单位455家,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以前年度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工
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为零。
合金材料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5年以上,主要因欠款客户存在注销、
闲业、搬迁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欠款客户,经合金材料销售、财务等部门的努力,
多次协调、催收,仍无法收回,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销。
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合金材料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1028万元,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款项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合金
材料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利润,不涉及关联方。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合金材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子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
则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及公告;
3.独立董事对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