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
2、各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
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016 年 6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子孟
刘宗柳
张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