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16-031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关于对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6]0795 号)。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答复如下:
问题一: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应影响
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请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是否足够谨慎,是
否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答复:2016 年 5 月底,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的
最后一批进口卧式加工中心设备入境,公司开始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申
请,按照公司以前年度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申请程序,该免税申请一般
自设备入境日起两个月以内,即 7 月底之前办理完成,为此,公司原
计划于 2016 年 7 月初上缴进口设备增值税款,也是按照此计划时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由于进口设备相关手续办理进度有
所变化,且对应项目的最近一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影
响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为避免对募投项目计划的进
一步影响,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决议,拟暂时用流动资金垫付
相关进口设备增值税款,涉及金额约人民币 950 万元(因汇率变动,
待垫付日方可确定具体金额),待最近一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予以等额置换。
上述影响虽系客观原因所致,但是已引起公司高度关注,公司今
后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更加谨慎,更切合实际,
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问题二:请核实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到
位,相关的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是否应就该事项发
表专项意见。如是,请补充披露;如否,请说明理由或依据。
答复: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暂时
以流动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没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没
有挪用募集资金、没有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属于需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意见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