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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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旅游

股票代码:600749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9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旅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旅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自然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公司、西藏旅游、上市公司 指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 指人民币元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胡波

姓名:胡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422725********0819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邮政编码:610042

2、胡彪

姓名:胡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422725********631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邮政编码:6100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5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胡波与胡彪为兄弟关系,胡波与胡彪于2015

年7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声明》,声明“在本次购买西藏旅游股

份的行动中,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个人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28至29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8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15)拉民二初字第36号〕,胡波、胡

彪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达成诉讼和解协议,其中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来增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条款包括:

1、胡波、胡彪仅作减持操作,不增持西藏旅游股份。

2、以上事项履行期限为五年,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有关上述诉讼以及和解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上市公司公告

2015-064号、2015-072号、2015-074号、2015-077号、2015-079号、

2016-003号、2016-007号、2016-044号、2016-045号等。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明确

的增持或减持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西藏旅游股份

18,913,926股,占西藏旅游总股本的10.000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西藏旅游股份为9,456,936股,占西藏旅游

现有总股本的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28 日至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一致行动人

胡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西藏旅游无限售流通 A 股总计 9,456,960

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价(元) (股)

2016年6月

胡波 集中竞价 19.14 1,818,800 0.9616%

29日

2016年6月

胡彪 集中竞价 20.42 7,638,190 4.0384%

28日-29日

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8

减持后持

减 持 前 持 股 占西藏旅游总 占西藏旅游总

股东 股 数 量

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胡波 11,275,736 5.9616% 9,456,936 5.0000%

胡彪 7,638,190 4.0384% 0 0.0000%

合计 18,913,926 10.0001% 9,456,936 5.0000%

(注:本次减持股份比例和减持后股份比例之和与减持前股份比

例之间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8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15)拉民二初字第36号〕,胡波、胡

彪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达成诉讼和解协议,其中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条款包括:

1、胡波、胡彪同意在持有西藏旅游股份期间积极支持西藏旅游

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并承诺:在持有西藏旅游公司的股份期

间,在西藏旅游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中,就西藏旅游公司向拉卡拉非公

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的并购重组方案、再融资方案、非公开

发行方案等重大事项(包含需要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重大事项,及董、

监事的任用议案等)均投赞成票,不釆取任何可能对以上重大事项构

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或不行为;对以上事项之外的含特别决议的其他股

9

东大会,胡波、胡彪如参加则须投赞成票。

2、胡波、胡彪不参加仅由一般事项为议案的股东大会。不参加

由西藏旅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之外的其他方召集的股东大会。

3、胡波、胡彪放弃行使“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行使其持有西藏旅

游公司的提案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4、以上事项履行期限为五年,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有关上述诉讼以及和解的详细情况请查阅上市公司公告

2015-064号、2015-072号、2015-074号、2015-077号、2015-079号、

2016-003号、2016-007号、2016-044号、2016-045号等。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未交易西藏旅游

股票。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

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汝易

3、电话:0891-633 9150

传真:0891-633 9041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及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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