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 2016-09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23 日,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与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融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拟将其所持厦华电子

72,418,029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13.84%)协议转让给嘉兴融仁;同日,华映光电、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

人拟将其持有厦华电子 32,343,874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6.18%)协议转让给厦门

鑫汇,具体详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单位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华映光电已将其所持有的厦华电子 72,418,029 股股份过户至嘉兴融仁账户下;华映光电及

其一致行动人已将其所持有的厦华电子 32,343,874 股股份过户至厦门鑫汇账户下。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不再持有厦华电子股份;嘉兴融仁持有

厦华电子股份 72,418,029 股,持股比例为 13.84%;厦门鑫汇持有厦华电子股份 59,018,396

股,持股比例为 11.28%;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及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系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32,634,9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35%。

另,股东嘉兴融仁、股东王春芳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相关声明如下:

嘉兴融仁声明:本企业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与华映光电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系

列协议,协议约定本企业以每股 12.421 元价格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映光电持有的厦华电

子 72,418,029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13.84%)。本次交易基于本企业看好厦华电子

拟收购的标的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所处的大数据行业。在本次交易中及交易完成后,

本企业与王春芳先生或厦门鑫汇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企业亦未从王春芳

先生或厦门鑫汇取得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王春芳先生声明:本人与嘉兴融仁无关联关系,本人与嘉兴融仁相互间无财务资助关系。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厦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