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 2016-09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23 日,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与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融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拟将其所持厦华电子
72,418,029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13.84%)协议转让给嘉兴融仁;同日,华映光电、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
人拟将其持有厦华电子 32,343,874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6.18%)协议转让给厦门
鑫汇,具体详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单位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华映光电已将其所持有的厦华电子 72,418,029 股股份过户至嘉兴融仁账户下;华映光电及
其一致行动人已将其所持有的厦华电子 32,343,874 股股份过户至厦门鑫汇账户下。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不再持有厦华电子股份;嘉兴融仁持有
厦华电子股份 72,418,029 股,持股比例为 13.84%;厦门鑫汇持有厦华电子股份 59,018,396
股,持股比例为 11.28%;王春芳、王玲玲、厦门鑫汇及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系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32,634,9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35%。
另,股东嘉兴融仁、股东王春芳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相关声明如下:
嘉兴融仁声明:本企业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与华映光电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系
列协议,协议约定本企业以每股 12.421 元价格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映光电持有的厦华电
子 72,418,029 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 13.84%)。本次交易基于本企业看好厦华电子
拟收购的标的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所处的大数据行业。在本次交易中及交易完成后,
本企业与王春芳先生或厦门鑫汇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企业亦未从王春芳
先生或厦门鑫汇取得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王春芳先生声明:本人与嘉兴融仁无关联关系,本人与嘉兴融仁相互间无财务资助关系。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