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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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通信公告 编号:2016-081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珩”)的通知,

获悉因上海力珩2015年9月25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权人类型信

息调整,证券公司于2016年06月29日对上述交易进行解押与再质押操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 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中泰证券股份有

4,800,000 2015-12-14 2018-06-01 21.70% 融资

限公司

齐鲁证券(上海)资

4,290,000 2016-04-19 2018-06-28 19.40% 融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否 齐鲁证券(上海)资

上海 3,000,000 2016-06-06 2016-12-05 13.56% 融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力珩

质权人

齐鲁证券(上海)资

7,500,000 2016-06-29 2018-09-24 33.91% 类型信

产管理有限公司

息调整

小计 19,590,000 88.57%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 2015年09月25日,上海力珩由于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

售流通股7,500,000股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09月

25日,质押期限1095天。质押股份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根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通知函《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权人类型信息调整的函》,需调整上

述交易中的质权人类型信息,并于2016年06月29日对上述交易进行解押与

再质押操作。调整后,上述交易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06月29日,质权人

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标的证券性质、质押股

数、融资金额、融资到期日、融资利率等均未发生任何变化,与原交易协

议完全一致。

2、 2015年12月14日,上海力珩由于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

售流通股4,80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

12月14日,质押期限900天。质押股份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 2016年04月19日,上海力珩由于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

售流通股4,290,000股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交

易日为2016年04月19日,质押期限800天。质押股份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予以冻

结不能转让。

4、 2016年06月06日,上海力珩由于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

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交易日为2016年06月06日,质押期限182天。质押股份自该日起,至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将予以

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力珩持有公司股份 22,117,77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82%,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 19,59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88.57%,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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