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关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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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和 2016

年 6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佳集团”)实施存续分立的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6-031 号”和“2016-034 号”公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佳集团通知,其就存续分立事项已完

成工商登记相关手续,永佳集团持有的公司 30.61%股份将由分立新设公司黄山永

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投资”)承继,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该事项也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

新设公司永佳投资承继股份后,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30%,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永佳投资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次收购事项符合要约收

购豁免情形,永佳投资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承继

股份的过户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永佳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后,

方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和登记等相关

手续。

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永佳集团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及豁免批复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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