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
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资料,我们就相关事宜与管
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据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鲁桂华
张双才
穆铁虎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