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嘉寓门窗
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
慎的立场,对事先收到的《关于公司转让土地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并就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上述关联交易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改善和优化产业结构,增
强公司赢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
会审议本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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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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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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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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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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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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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