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7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
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中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5,343,195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40.2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838,15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5,505,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4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6,5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10,3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292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桥、王媛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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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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