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物: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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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7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

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中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5,343,195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40.2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838,15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5,505,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4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6,5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10,3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292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343,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桥、王媛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30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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