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9)。经确认本次停牌的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6 月 27 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第三方购买部分或全部资产,同时募
集配套资金。因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参与本次配套融资,本次重组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2、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拟涉及标的资产,属于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因重组方案尚未达
成一致,重组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各方保密协议要求,暂无法对外披露标的资产
的具体名称。
3、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宜,
并就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沟通,同时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审计、
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等程序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二、公司停牌前一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6 月 1 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1 刘秋华 26,000,000 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 徐海仙 3,700,000 1.85% 人民币普通股
3 任刚 2,950,000 1.48% 人民币普通股
4 张晔颖 2,774,700 1.39% 人民币普通股
5 朱莉红 2,760,000 1.3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
6 2,436,400 1.22% 人民币普通股
理有限责任公司
7 刘丹 2,115,313 1.06% 人民币普通股
8 杨国宝 1,997,501 1.00% 人民币普通股
9 赵志云 1,429,500 0.71% 人民币普通股
10 周志浩 1,264,79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6 月 1 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1 刘秋华 26,000,000 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 徐海仙 3,700,000 1.85% 人民币普通股
3 任刚 2,950,000 1.48% 人民币普通股
4 张晔颖 2,774,700 1.39% 人民币普通股
5 朱莉红 2,760,000 1.3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
6 2,436,400 1.22% 人民币普通股
理有限责任公司
7 刘丹 2,115,313 1.06% 人民币普通股
8 杨国宝 1,997,501 1.00% 人民币普通股
9 赵志云 1,429,500 0.71% 人民币普通股
10 周志浩 1,264,790 0.63% 人民币普通股
三、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7 月 1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沟通、交易结构
确定及整体交易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
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四、承诺和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
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后
恢复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筹划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