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总部基地一期 B
栋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
日下午15:00—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伟先生。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170,361,466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9.421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262,617股,
占公司总股数的0.0762%),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170,352,266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9.4192%;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9,2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
0.002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铧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珠海星蓝华金文化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2,278,3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617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61%;反对
5,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9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
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富海华金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2,275,1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反对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票3,2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17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6%;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18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
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72,275,1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反对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票3,200股,占出
2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17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6%;反对
5,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18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间转、叶思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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